为满足港闸教育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港闸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现就2008年港闸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考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编制管理与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计划指导、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
1. 200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2、2008年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紧缺专业毕业生(应为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3、南通市户籍的2005年以来(含2005年)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4、南通市户籍的在职优秀青年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或在县(区)[含县(区)]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三、招考条件
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四、招考名额
本次招考教师共19名,其中应届及2005年以来(含2005年)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16名,在职优秀青年教师3名。
招考学科及指标数如下:
小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3名;体育1名;计算机1名。
中学: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2名;地理1名;物理1名;化学1名;体育2名。
在职优秀青年教师可报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
五、报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7月19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7月20日(半天),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市城港路56号)。
(2)报名须知
①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就业人员)、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就业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②报名时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和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经初步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低保、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免交)。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的报考学科报名,且所具有的教师资格种类与所报学科相一致。
④报名人数与学科指标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指标数, 招考总数相应减少。
⑤在职优秀青年教师,报名时须提供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7月22日上午9:00-10:30。
笔试当日(7月22日)上午8: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区委党校领取准考证。
②笔试地点:港闸区政府四楼会堂。
③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教育课程改革以及简要时政等。
④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
①面试时间:7月23日上午8:00。
②面试地点:港闸区委党校。
③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占总成绩的60%。
④面试采用以说课为主的方式进行。
3、录取办法
(1)、笔试后,按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各学科按招考录用计划的1:3从笔试成绩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当某学科笔试成绩及格人数等于或低于学科指标数时,则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指标数,招考总数相应减少。
(2)、面试后,按学科总分择优录取。各学科按招考录用计划依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初步拟定录取人员。当在职教师录取人选少于3人时,缺额数从尚未就业人员中择优录取;当在职教师录取人选超过3人时,则分学科统计在职教师初定录取人选在该学科中的位次,位次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位次相同,则以初定录取人选的总分为依据,总分高的优先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以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当某学科面试成绩及格人数等于或低于学科指标数时,则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指标数,招考总数相应减少。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中的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5、市场双选及签订合同
在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上,根据学科需求计划,在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的组织指导下,由学校和经报考录用的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对双选未落实的人员,由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推荐,不服从推荐的即为自行放弃并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补录;经招考录用的在职教师采取指令性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缺额不再补录。
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教师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共同组织,区纪委全程监督。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本《简章》内容解释权属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
港闸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港闸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