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港闸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各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按照市人事局统一部署,现就二○○八年《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拟参加职称考试人员)。
二、验证内容
着重查验2004-2007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包括创新思维培训、信息化素质培训和第三轮公修课程,以及各类继续教育范畴的专业技术、文化知识的学习培训完成情况。
三、验证时间
验证工作自2008年5月8日起至5月31日止。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验证单位
5月8日-9日 卫生系统
5月12日-14日 陈桥乡、幸福乡
5月15日-16日 唐闸镇街办、秦灶街办
5月19日-22日 区直属单位、开发区
5月23日-27日 建设系统
5月28日-30日 文教系统、区委党校
四、验证方法
区属事业单位将《证书》先交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周期验证,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关,将验证合格的《证书》交我局人事与职称科审核验证;实施人事代理的单位,可直接到我局人事与职称科进行晋升验证;私营企业(含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完整的继续教育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收齐后统一到我局人事与职称科进行晋升验证。单位组织培训自学的,请一并将培训计划和自学计划、落实情况上报我局人事与职称科备案。
五、验证须知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接此通知,一要检查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编号,登记内容,登记学分(2003年1月1日以后,继续教育内容按学分登记),单位签章是否符合要求,计算学分的培训证书,毕、结业证书,单位内部业务学习培训证明等材料是否齐全;二要认真填写《证书》验证登记表(见附件一);三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证书》送人事行政部门验证。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四条和《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凡聘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或《证书》验证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继续教育证书》晋升验证登记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二
继续教育有关问题解答
1、问: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新信息,都属于继续教育的内容。在一个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参加公修课程的学习,2007-2010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修课为《权益保护》和《师德修养和教师专业成长》。联系电话:83558010
2、问:继续教育实施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实施周期是3年,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3、问:继续教育的学分如何计算?
答: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分(或7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25(40学时)学分。
(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家级学术会议,每天以5学分计算,参加其他级别学术会议的,每天以3学分计算。
(二)参加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每天以3学分计算。
(三)参加市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培训,每天以4学分计算。
(四)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视作完成该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
1、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三等奖,包括同等档次奖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出版1部以上专著;
3、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获得第二学历。
(五)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
1、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项和县级科技进步三、四等奖项(包括同等档次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市级3篇、县级4篇)论文;
3、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的。
(六)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由单位根据学习内容、难易程度等折算学分,但不得超过本年度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一。
(七)其他特殊情况的学分计算由市人事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问: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我市有哪些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答:开展公修课程的培训,受企事业单位委托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举办公益性讲座等。
目前我市有6家市级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通市医药卫生学会、南通市高级教师培训中心、南通职业大学、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和南通市科技人员进修学院。同时还建立了南通市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
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周期内,还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培训,并不少于10个学分。
5、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点有哪些?
答:我市新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点18个,其中市区有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通广播电视大学、南通职业大学、南通高级教师培训中心、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各县市都设立了培训点,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6、问:申报和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对继续教育有何要求?
答:接受继续教育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凡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完成聘期内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经验证合格后方可申报评审。
凡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或验证不合格者,不得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7、问:继续教育对以“自学”形式进行有何要求?
答: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学形式接受继续教育,须事先拟定自学计划。确定专业、课题、时间等内容,书面报送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自学结束后须写一篇论文或学习总结,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自学情况进行审核后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有关栏目。
8、问:《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验证工作如何进行?
答: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应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内容和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采用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人事部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为周期验证和晋升验证。
(1)周期验证:周期验证是指一个继续教育周期结束时对专业技术人员所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验证,一般在每年年终(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与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依据系统内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逐一进行验证,对人数较多的单位可采用抽验方法进行,但抽验人数不得少于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验证合格者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栏加盖“周期验证合格”章。市、县(市)、区人事部门负责对周期验证进行抽验。
(2)晋升验证:晋升验证是指对拟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验证.各单位中拟参加当年职称评审的人员由单位汇总后在上报职称评审材料前将《继续教育证书》交市、县(市)、区人事局组织验证。其余参加职称考试及续聘人员的验证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验证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前(一般为每年的2月至6月)进行,验证合格者由人事局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栏加盖“晋升验证合格”章。
验证内容重点为每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公修课经考试(考核)是否合格。
9、问:即将开展的新一轮继续教育公修课和以往的公修课相比有什么不同?对专业技术人员有什么意义?
答: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特点,设置不同的培训内容。新一轮继续教育公修课主要以《权益保护》、《专利与知识产权》、《师德修养和教师专业成长》为主。参加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是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适应社会发展、适应本职工作的重要手段。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树立终生教育的观念,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继续教育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