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特区”试点工作意见
区委组织部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人才特区”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区“人才特区”试点的主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世纪科学人才观的要求,围绕建立港闸人才特区的总体目标,坚持以门槛最低、限制最少、政策最优、环境最好、国际化程度较高为主要标志,着力抓好产业人才开发、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加强公务员管理、消除制约人才流动障碍等试点工作,力争体制机制有所创新、人才政策有所突破,推动我区人才工作全面加强,努力为打造南通强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发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按照全区产业分工和生产力布局,重点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支柱产业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优势企业为依托,引进、培养和集聚一批既懂专业,又善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掌握相关产业关键技术、懂得开发应用的领军人才,着力建设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人才小高地,全面提升人才资源开发水平。
1、建设产业人才小高地。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建设南通产业人才小高地的意见》(通人开[2006]14号)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依托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业聚集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形成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人才制高点。对符合产业人才小高地建设条件的(即“三重一优”且人才需求突出)单位自主提出申请,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初步筛选,报市评审确认,并授予“南通市人才工作示范基地”称号。
2、切实做好南通船舶配套工业集中区人才保障工作。围绕集中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年内要认真研究制定集中区人才发展规划。积极与高校联系,采取订单式培养、设立高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形式,大力引进和培养船舶配套工业生产管理和技能人才。建立健全集中区专业人才信息库,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努力为集中区船舶配套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围绕做大做强,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创新型、高层次和导向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有选择地帮助重点企业引进工程技术中心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生产经营急需的紧缺人才、实施“三名”(名企名品名人)工程相应的关键性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以“做大做强企业”实施的重大项目为载体,聘请国内外高级专家和学者为企业提供人才智力服务。
4、加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力度。积极实施人才国际化战略,为海外人才投身我区经济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深入宣传发动,完善扶持政策,简化程序和手续,提高用人单位申报引智引人积极性。积极搞好引智引才项目的申报、执行和跟踪,探索建立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鼓励多出成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分园,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吸纳和凝聚功能。积极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组织本土人才接受海外技术、技能培训。
5、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在“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搞好项目申报,落实资金扶持。
6、积极鼓励人才引进工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市、区按有关规定实行津贴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
(二)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
以激发人才的潜能与活力为目的,跳出传统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格局,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探索和建立适合各类人才、各级人才的科学化评价体系;从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入手,努力突出社会评价和用人单位评价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建立“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让真正有才干、能力和贡献的人才得到社会的认可。
1、建立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成长的激励机制,搞好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乡村优秀科技人才等的评选工作。设立“科技英才”奖,对依靠科技进步或在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区委、区政府授予“科技英才”称号。设立“伯乐奖”。用于奖励为我区引进人才或牵线搭桥柔性引进人才,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有功之人或吸纳、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较多的单位。对获得国家和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及南通市特等奖、一等奖的,对项目前3位主要完成人员中的科技人员从科技三项费用中每人奖励8000元。对连续三届获市、区专业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3000元。
2、完善乡镇职称评审制度,推进五大行业乡镇职称评审工作。在现有建筑工程乡镇职称评审的基础上,年内调整、充实乡镇职称评审委员库人员,扩大乡镇职称的评审范围,将非公企业纳入评审范围;增加评审系列,将建筑、化工、电子、机械、纺织行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正常开展。
3、积极推动农民职称的认定工作。按照农民职称认定的现行条件,积极组织发动,加快工作步伐,探索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认定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乡土人才选拔和培养,搞好乡村、社区优秀科技人才的选拔和表彰工作。
4、积极开展职称评审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机制和服务窗口,简化手续和程序,建立职称工作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职称评审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结合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改进和完善公务员管理新机制。
围绕《公务员法》实施,积极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全区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工作效能。
1、改进和完善公务员招录和流动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抓好聘用制公务员的实施和管理,健全公务员调任、转任的正常机制,促进公务员的合理流动,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能力。
2、加强公务员培养和锻炼。有计划的选派公务员到基层和先进地区挂职,到艰苦岗位挂职锻炼。加强公务员的培训,重点是公共管理知识和专业业务培训,正常开展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培训。
3、改进公务员考核机制。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强公务员能力和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机制。
(四)突破制约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针对我区与先进地区在人才政策、人才机制、人才环境等方面的差距和当前人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通过创新政策、创新制度,突破原有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努力营造更好的人才环境,为建立区域人才高地奠定基础。
1、建立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对以聘用、租赁、兼职等柔性流动形式来港闸工作、服务或创业的区外人才、外国专家、境外留学生等人才,全面实行《工作居住证》制度,实行市民待遇。
2、疏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民营经济组织创业渠道。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委发[2004]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投身民办经济组织创业的政策措施,疏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办、领办民营企业的渠道。进一步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帮扶民营企业,研究制定机关干部帮扶民营企业考核办法,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三、试点工作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试点工作的组织程度。区成立“人才特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特区”试点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和各乡、街道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另行发文)。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指导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大具体工作的实施力度,其它各方面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试点工作的合力。要加大对人才特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人才特区”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2、大力加强人才服务工作。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人才开发机制,加强人才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人才服务机构功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人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