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认定
办事类型
市民办事
办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港闸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与职称科(区政府大楼819室)
办理人员
臧柯
联系方式
85609798
行政依据
南通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农村开展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通人职[2005]192号)
申请条件或
注意事项
提交材料
《南通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关业绩材料。
办事流程
1、符合条件参加认定的人员填写《南通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并报送所在街办、乡主管部门;
2、各街办、乡或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核实,并在“基层意见”栏内写明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区职称主管部门;
3、区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小组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审核认定;
4、区职称主管部门发文公布认定结果,颁发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下载材料
《南通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