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
办事类型
市民办事
办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港闸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与职称科(区政府大楼819室)
办理人员
臧柯
联系方式
85609798
行政依据
1、《关于做好正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定职聘任工作的通知》(通职改办[1991]59号);
2、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通知(通人职[2002]164号);
申请条件或
注意事项
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初定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
办事流程
1、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2、所在单位或关系挂靠部门审核
3、职称部门受理、审核;
4、职称部门发文公布结果、颁发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下载材料
《初定职称呈报表》